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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出让公告(高土让告字[2022]06号)

发布时间: 2022-06-27 11:04:41

来源: 晋城楼盘网

分类: 土地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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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高平市人民政府批准,高平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公开公告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近三年在我市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未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规定的,取消报名资格。

本次出让宗地竞买申请人必须符合项目产业准入要求,报名时需提供高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项目符合产业准入要求的审查意见。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2年06月24日至2022年07月13日到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四楼)获取公开公告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2年06月24日至2022年07月13日到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四楼)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7月13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2年07月13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22年07月14日09时00分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四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申请人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2、申请人应提供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不少于宗地要求的资信证明。
    3、本次出让宗地为净地出让。
    4、本次出让宗地均为标准地出让,按照《高平市推行“标准地+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需于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再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如果因地块原因影响项目开工,由高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协调解决。申请人应自行到出让地块的现场进行详细勘查,充分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相关情况及周边的通水、通电、通路以及基础设施配套等情况,并充分了解标准地协议内容。一旦提交申请,则视为申请人对出让地块的相关情况全部知悉,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建筑造型、材料、色彩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6、GR(2022)-09号宗地根据晋城市委市政府“晋市发〔2019〕16号”文件要求,项目规划设计建设须达到国家、省、市有关节能和绿建标准要求,应按不低于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该项目应为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不低于30%,具体要求按照“晋市建建字[2021]96号”文件执行。
    7、GR(2022)-10号宗地节能标准需符合国家标准;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20%,且应按不低于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该项目需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具体要求按照“高市建字[2020]127号”文件执行。
    8、以上两宗地容积率按地上建筑面积核定,控制高度从室外散水算起;
    9、门卫、车棚等附属设施经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可贴地界建设;
    10、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及《晋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四楼)

联 系 人:刘丽 毕静

联系电话:0356-5284431

               15835696850

               13934063273

开户单位:高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平市支行

银行帐号:04930101040022239

高平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 chang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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